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审核2011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认真做好2011年(大专2008级)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各系评审、学院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151名2011年特困家庭毕业生获得了国家给予每人500元的求职补贴,并收到了学院发放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21号文件规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在全省范围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办理户口签转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手续费、公本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