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量: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决定,任命:王韶明同志任中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许有才同志任中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任命:李华宾任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王韶明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李华宾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党办(院办)主任职务;许有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审计处)主任(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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